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于2011年底对2009年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组织了结题验收,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因未达到结项要求而不能结项,现再次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一般项目结题的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4)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获得部级以上新的科研项目。
2.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一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级一等奖或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新的科研项目;
(5)产生重大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并经过学校组织的专家委员会鉴定。
1.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2. 对于此次验收仍无法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在今后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中不予考虑。
注:进入SSCI、AHCI检索的国外学术刊物(须用外文发表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等同于权威期刊。
上一条:关于提交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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