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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0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3 17:52:43    编辑: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12月11日—14日对2010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10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专项)的所有项目。包括自由探索项目、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交叉学科培育项目、导向类重大培育项目。

(二)2010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

二、自然科学类专项及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结题验收有关要求

(一)结题验收内容及要点

1. 自然科学类专项及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结题验收分别以《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专项)课题任务合同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达到任务合同书中的考核指标要求,项目经费支出是否合理等。

2.按照计划财务处“山东大学关于加快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山大财字〔2011〕21号)的要求,经费执行进度不低于全部拨付款95%。

(二)结题验收时间安排、考核要求及步骤

1.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部分专项(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交叉学科培育项目、导向类重大培育项目)、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经特别评审引进的学术骨干、引进的海外博士获得一等资助的教师)项目负责人需以PPT方式汇报项目执行情况;自然科学专项自由探索项目不需参加答辩,只提交《结题验收报告》;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取得国内博士学位获得一等、二等、三等资助的教师,由所在单位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

2.时间安排

自然科学类专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结题汇报时间暂定于12月11日—12月14日,分学部进行现场汇报与答辩,结题验收的具体分组、及时间地点请见附件1。

3.考核步骤

(1)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填报《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结题报告(自然科学专项)》(附件2)、《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结题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12月7日前由所在学院按专项类别统一报送:

自然科学类:学术研究部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明德楼C410房间);

联系人:刘全芬 联系电话:69528 E-mail:zzcx@sdu.edu.cn

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人事处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10);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64557,E-mail:szb@sdu.edu.cn

(2)自然科学类专项中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交叉学科培育项目、导向类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PPT汇报不超过8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其中交叉学科培育项目第一负责人及与之交叉的负责人均需参加结题答辩;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项目负责人PPT汇报不超过6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

(3)专家组提问

(4)形成考核意见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2.结题验收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统一收回项目结余经费,两年内学校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

3.已结题并考核合格项目,结余经费须在12月25日前使用完成,不再予以延期。

4.已借出款项未核销的,须在12月10日前予以核销。

附件:

  1. 山东大学2010年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汇报安排一览表

  2.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结题报告(自然科学类专项)》

  3.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结题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学术研究部

人事部

2012.11.12

发布人:刘全芬 发稿日期: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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