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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自主创新基金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11:14:14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属中央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直接影响到中央财政对我校下一年度的总体拨款。针对目前我校自主创新基金存在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严重偏低等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6月30日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不得低于项目当年全部拨付款的50%,9月30日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不得低于项目当年全部拨付款的75%,12月25日前当年经费执行进度须为100%。

2、12月25日前当年经费执行进度未达到100%的,剩余经费将全部收回,同时相应削减已立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2014年度应拨经费额度。

3、暂借款未销账的项目负责人,须按上述要求及时予以销账。

请各单位加强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本单位获得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加强经费执行力度,具体执行进度请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部财务查询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学术研究部

2013年5月22日

发布人:刘全芬 发稿日期: 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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