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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3 11:08:07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3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通知详见教育部科技司(www.dost.moe.edu.cn)网站,现将教育部创新团队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所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方式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每单位限推1项。如没有符合条件或者条件不成熟的创新团队,可不推荐。以学院、中心等为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装订,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10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请同时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以及申请书和申报清单电子版(附件3)。

3.请于2013年7月5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学术部研究部406室。学术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人选。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相关附件和电子表格也可在科技司(www.dost.moe.edu.cn)网站通知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益民、房瑞

联系电话:88364755,、88364409

E-mail:xsb@sdu.edu.cn

学术研究部

2012年6月28日

发布人:房瑞 发稿日期: 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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