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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类专项)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3 17:38:24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大财字2010[2]号)精神,结合我校目前项目进展缓慢、经费执行率较低低等问题,现对自然科学类专项经费执行进度作如下要求:

12011年度立项项目,拟于2013年11月组织结题验收,要求11月30日前拨付经费全部执行完毕。项目结题时,经费未能使用完成的,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22012年度立项的项目,经费应在2013年12月20日前使用完毕,否则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3、所有预借款项需在2013年12月20日前予以核销。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督促本单位获得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类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人才库科技人才信息在线填报及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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