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全省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拟对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示范基地、齐鲁大讲坛优秀分坛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集体
1、导向正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解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大众化,大力开展社会科学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2、成绩突出。在参与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周、承办齐鲁大讲坛分坛、创建管理省(市)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社科专家基层行等活动中措施得力,辐射面广。认真完成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交办的社科普及工作,成效显著;
3、宣传有力。能够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积极推介各类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4、机制健全。能够及时总结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科学普及长效工作机制。
(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示范基地
1、制度健全。基地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社科普及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2、反响较大。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能够完成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下达的社科普及工作任务,社会反响较大,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齐鲁大讲坛优秀分坛
1、场所固定。讲坛拥有相对固定的会场,音响、灯光、投影仪等设施能够满足讲座需要,有专人负责运作管理;
2、管理规范。档期安排合理,听众形成稳定的参与习惯,年度举办讲座6场以上;能够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较大。
(四)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爱岗敬业。热爱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期致力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
3、成绩突出。认真研究探索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规律,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二、注意事项
1、各高校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
2、社科普及教育示范基地从已挂牌的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中遴选,各有关高校限报1个。
3、齐鲁大讲坛优秀分坛从已揭牌的分坛中遴选,各有关高校限报1个。
4、有关推荐表格一式三份,统一加盖学校公章,社科普及教育基地、齐鲁大讲坛分坛申报材料还应附有相应照片及文字说明。上述材料请于2013年12月16日前送至社科处(明德楼B404),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kc@sdu.edu.cn。
联系人:刘后德
电 话:(883)64802
附:1、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userfiles/file/1-jt.doc
2、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userfiles/file/2-jd.doc
3、齐鲁大讲坛优秀分坛申报表userfiles/file/3-ft.doc
4、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userfiles/file/4-gr.doc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