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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6 04:17:17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4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研究报告为必选项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我校限报2。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4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五、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由于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由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对本单位上报项目进行排序

2. 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校均填写1500元。

3.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21集中报送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申请一览表》(排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为2014年2月22,不受理个人申报。

4.网上申报时间:我校学者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2014年2月202月23日——2月24为评审后学者修正材料时间,2月25为社科处在线审核时间。

5、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7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社科处,纸质件需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社科处联系人:周琳

联系电话: 88364584

地址:明德楼B座419室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发布人:周琳 发稿日期: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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