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在系统中已可以填报。鉴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尚未发布正式结题通知,而我校今年结题项目数较多,为保证本年度结题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与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请正反打印,一式2份。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关于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的注意事项
1、请从即日起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待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纸质材料。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学术部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预算对项目进行财务自查,全面清理经费收支。请于财务部恢复报销后(2014年1月13日左右)尽快结清项目经费。如经费确有结余,剩余经费不得超过资助总金额的15%。
3、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我校财务管理系统查询,请确保每一项经费支出后都有备注的文字说明。当项目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相差较大时,需在《结题报告》正文中进行说明。
4、纸质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三处签字。“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部门意见两处请到学校财务处(明德楼C210室科研财务科88364367)盖财务章。“经费使用说明表”审计部门意见请到审计处(明德楼A515室,88369716)审计盖章。
学术部从即日起接收结题报告提交。正式结题通知和提交截止时间等待基金委通知,请依此要求准备结题。
附件: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名单
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 张琳 梁宗磊
电话:88369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