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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 15:46:09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申报现已开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财经问题,适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鼓励联合攻关,为党政决策和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方向

(一)财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研究

(二)促进企业“降成本”财政政策研究

(三)财政支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问题研究

(四)新形势下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研究

(五)政府投融资改革创新研究

(六)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中的财政政策工具应用研究

(七)新时期山东财政风险及管控机制研究

(八)住房保障货币化问题研究

(九)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事业单位改革研究

(十)财政支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问题研究

本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全部为定题申报,不受理自拟题目申报。

三、评选步骤

申报工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和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

1、面向全省公开申报。

2、公正评选、择优确定。

3、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4、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审批后立项,下发立项通知。

四、资助方式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根据课题重要程度、创新程度、任务量等统筹确定。

项目资助经费由课题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经费支出有关规定使用。

五、结项方法

1、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应按约定提交分期研究成果;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将进行中期评估,及时督导课题研究进度。

2、课题完成后,课题组及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著作)和1万字以内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摘要)。多个课题组承担同一课题的,由牵头人负责统筹合成。

3、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符合规定标准的成果进入结项程序。

4、根据课题内容,由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组进行鉴定验收。

六、成果使用

1、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凡被应用采纳或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给予表彰鼓励。课题组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课题结项前,课题组不得对外公开研究成果。

2、适时对成果摘要结集出版,对部分优秀成果进一步深化研究。

七、申报条件

1、课题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意见。每个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2、凡是承担2015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尚未结项的,不予受理。

3、课题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团队意识。承担同类国家级研究项目或同类既有研究成果获得重要奖项,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优先立项。

八、报送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

2、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研究课题申报书》(4份,A3纸双面打印),《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研究课题内容简介(活页)》(15份,A3纸双面打印),一并交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421),电子版发skc@sdu.edu.cn.

3、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4月27日-2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宋沁潞 刘后德; 电话:(883)64802

具体事宜可咨询省财政厅综合处或省社科联科普部。

综合处联系人:王培富,电话: 82669705;

科普部联系人:王玉革,电话: 82866375。

附:1、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申报书

2、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活页)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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