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05年度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省教育厅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2005年度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有关事项。1、 申报要求(1)今年山东省教育厅仍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的办法,分配我校申报指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自筹经费项目10项。(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须有两名相同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凡作为负责人承担省教育厅在研项目者此次不得申报。(3)对教学类课题、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不予受理。(4)学校将根据申报数额、各单位申报情况和课题论证情况筛选出报送项目。对于申报2004年国家社科项目未中者,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年轻学者,以及所在院(系、所)按申报者自筹经费数额予以1:1配套的,学校将优先予以考虑。(5)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申报者必须出具资助经费来源证明(注明出处,加盖财务章,最低1万元),并保证项目立项后经费能按时到位,否则将予以撤项。(6)报送材料为合格的申请书一份(A4纸,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skc@sdu.edu.cn)。项目评审费每项100元。二、省教育厅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结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1、省教育厅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进度报告书”一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未能按原定计划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务必对项目延期的原因作出合理、详细的说明,否则将影响我校新项目的申报。2、已进入结项工作的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同时提交项目成果。3、各单位省教育厅在研项目名单。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社科处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统一受理报送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报送地点:社科处规划科(办公楼419房间),联系电话:8364802。社科处2005-3-11请我院申报的教师于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送交院资料室,电子文档发至jjxyzl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