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结项、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结项工作1、项目结项的范围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2002年度、2003年度立项的部分项目)、山东大学SARS软科学研究项目。2、项目结项办法及具体要求
按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的结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承担人已按申请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原《项目申请书》相一致。(2)项目结题的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①在学校公布的特类或A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或1篇以上学术论文;②在学校公布B类学术刊物上或全国本专业期刊上发表3篇或3篇以上学术论文;③出版学术著作。(3)最终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等字样。(4)项目承担人须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5)结项项目的鉴定工作由社科处统一组织。3、结项材料《结题报告书》、《项目简介》(书面、电子版各一份),最终成果3套。对于已提交最终成果的项目负责人请补交《结项报告书》及《项目简介》,未能按时完成者请填写《延期结项审批书》。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2003年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1、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计划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对不报送《中期检查表》,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给予通报批评。2、报送材料:《中期检查表》(书面、电子版各一份),预计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者同时报送《延期结项审批书》。三、材料报送地点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应报送材料收齐,于5月20日之前送至社科处规划科(办公楼419房间),电子版发至skc@sdu.edu.cn。联系电话:8364802。 社科处2005-04-21附件:1、各单位应结项项目。2、各单位应参加中期检查项目。3、《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简介》。4、《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5、《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项审批书》。请我院有关教师于5月18日前将报送材料送交院资料室,电子版发送至:jjxyzl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