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需要设立不同类别的基金项目,向社会公布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为了做好2007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和报送2006年结题、进展项目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7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请各单位按安排时间将各单位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务必与电子版一致)送科技处基金科。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7年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请,按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四)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7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
二、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一)在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两份纸质材料。进展报告必须在1月10日前完成提交。
(二)2006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两份请按2007年申请时间由各单位统一送科技处基金科。
三、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宜
(一)《2007年项目指南》请于2006年12月下旬在基金委网上公布,或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到科技处基金科领取。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请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免费下载。
四、特别注意事项:
1.申请学科代码请注意一定是申请项目的相关学科代码,填错将影响申请。
2.特别注意项目超项问题,同时申请面上两项或者参加两项以上将按超项处理。
3.必须盖合作单位公章,且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二级单位章无效。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
4.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
5.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劳务不超过1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如超过必须做特别说明,管理费不超过5%等。
6.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
7.签字必须本人,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8.务必在通知截止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未尽适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基金科联系。
科技处基金科联系人:张玉生 孙乐军
电话:88369277 地址:鲁能楼A座508
各单位报送2007申请和结题材料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3月15日 数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院 信息学院 环境学院
3月16日 生命学院 材料学院 机械学院 控制学院 能动学院 电气学院 土建学院
3月19日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院 口腔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3月20日 齐鲁医院 第二医院 管理学院 其他学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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