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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1 07:50:09    编辑:    点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别的科学基金,为做好200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200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8年3月7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请各单位按安排时间将各单位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务必与电子版一致)送科技处基金科。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8年度各类项目的申请要求详见《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项目指南》)非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请避开集中接受申请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请,按照《2008年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四)申请基金项目必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2008年启用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和《2008年项目指南》中查阅。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

3.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项目,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4.2008年原“两个基地”和“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合并为“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采用2+4模式资助,20万/2年。

二、特别注意事项:

1. 2008年启用新申请代码请申请者特别注意

2. 申请者需填写《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领取)连同申请书一并提交。

3. 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

4. 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劳务不超过15%,仪器设备原则不超过5万元,如超过必须做特别说明,管理费为5%等。

5. 务必在通知截止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未尽适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基金科联系。

科技处基金科联系人:张玉生 孙乐军

电话:88369277 地址:鲁能楼A座508各单位报送2008申请材料时间:

3月7日 数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院 信息学院 环境学院

3月10日 生命学院 材料学院 机械学院 控制学院 能动学院 电气学院 土建学院

3月11日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院 口腔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3月12日 齐鲁医院 第二医院 管理学院 其他学院(中心)

请我院拟申报该项目的教师于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院资料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jxyzls@sdu.edu.cn

【本文附件】

山东大学科技处

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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