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者的创新能力与研究水平,鼓励青年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着眼未来培养新一代学科带头人,学校决定继续以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形式资助青年学者。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获得博士学位且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由于2008年没有组织评审,所以截至08年符合条件的学者也可以申报,具体年龄限制为:申报2008年项目须1968年1月1日后出生或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申报2009年项目须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或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3、后期资助项目主要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2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已获得过校青年成长基金资助者;
(2)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的结项成果;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完成研究任务的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部分的书稿成果。
2、申报成果须有两位专家推荐。
3、申请者只能选择一个年度的项目进行申报。
4、申请者需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5、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三、资助方式与结项出版
1、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由学校统一用于成果出版。
2、项目全部完成研究工作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3、项目的最终成果原则上由学校协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材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书稿成果各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报送时间:2009年5月11日—15日。
3、报送地点:办公楼419房间,电话:88364802,电子信箱:skc@sdu.edu.cn
社科处
2009年3月27日
附件:1、 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2、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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