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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6 10:13:24    编辑:    点击:[]

全校文科各单位:

教育部200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成果普及奖为首次设立)。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全国评奖的总额为630项左右。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者资格、参评成果资格及要求请认真参阅附件1的具体说明。

三、申报数额

本届评奖实行以学校为单位集中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90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后按限额报教育部参评。

四、参评成果时限

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申报成果普及奖成果须为著作类,其起止时间为: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著作类一式4份;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研究咨询报告类全文一式4份,摘要一式9份;)及其他附属材料(一式9份)。材料的具体装订要求参见附件1

六、报送时间要求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写《申报一览表》)、审核后于2009年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综合科(办公楼410),(《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sunqiang@sdu.edu.cn

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64584

社科处

2009年03月23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通知.doc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doc

附件3:申报表.doc

附件4:一览表.xls

附件5:学科代码.doc

请学院申报的教师于2009年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学院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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