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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6 11:08:09    编辑:    点击:[]

各院部、研究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高效、有序做好此项工作,现就2010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由于教育部2010年度本项工作安排较紧,而该项工作对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突出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大力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参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中青年学者大胆申报,勇于竞争,积极参与各类人才支持计划,提升学术水平。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3.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注意事项

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认真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名,不受理个人申报。

学术研究部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初审工作,学部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评审审定。

四、工作步骤与日程安排

1、11月30日,学校下发通知;

2、11112月6日,申请者请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请申请者注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3、12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各单位或个人将填好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1份(待评审推荐人选确定后再上报一式9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至学术研究部综合办公室(中心校区鲁能楼A座203室),同时请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EXCEL2000兼容格式)电子版发送到xsb@sdu.edu.cn邮箱中。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128日12月10日,学部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人选。

联 系 人:房瑞

联系电话:88364409

电子信箱:xsb@sdu.edu.cn

学术研究部

2010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对校级科研机构人员进行登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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