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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预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08:10:28   作者:   点击:[]

2018级新生外的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对除2018级新生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2018级新生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转博士生一年级的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参加考核)。

二、测评程序

1、个人申报

请参与测评的研究生个人按照《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向所在班级提交2017——2018学年时间截止至201891日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发展性活动获奖情况、荣誉表彰等写实证明材料原件(含证书、学校学院网站公示)。

2)向所在班级提交2017——2018学年时间截止至20189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统一装袋便于保存)。

2)填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中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测评相关内容,且内容需与所提交的写实材料相对应。

3)以第三人称填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正反面打印),导师在“指导教师评语中”给出意见并对学生综合素质给予量化评价(满分10分)

4)打印研究生教务系统成绩单,并计算2017——2018学年所修课程加权成绩。

所有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9241700前。因个人原因迟交或漏交的发展性素质测评写实材料和科研成果,在班级审议环节有权拒绝受理。

2、班级审议

1)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10%(至少2人)成立由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班级审议环节。工作小组名单需在本班中公示并于921日前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2)工作小组组织各班按照《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完成班级评议环节,并协助进行学院评议、导师评议等环节。

3)工作小组对所有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完成《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的补充、汇总、统计工作。对于不明确的加分项目汇总提交学院统一讨论。

4)收集汇总《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记录导师评议成绩,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完成后统一填写班级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5)收集同学成绩单,对加权成绩进行核定,并填入《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

6927日中午12点前将每位同学的班级评议结果、导师评议结果、《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补充完整的《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电子版、及各项同学申报提交的写实材料、科研成果提交至B438,电子材料发至lvning@sdu.edu.cn

3、学院评议

1)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学院评议环节。

2)领导小组对所有个人申报和班级审议材料进行评议审核,重点对不明确的加分项目进行讨论、复议。

3)汇总各班综合测评成绩,统一进行排名并公示。

4)完成《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审核和提交工作。

5)完成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注:延期的硕士、博士同学请将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ecoyanjiusheng@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B438。时间截止至9261700前。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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