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
硕士把表格报给刘凯凯、冯晓洁,博士报给马磊(qq344434084),6月4日(周四)之前完成。
望相互转告!!
各有关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了解毕业生党员就业信息,准确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要求毕业生党员主动联系就业单位党组织,落实清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等信息。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附件2)进一步审核、修改、确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请务必不要遗漏任何一名毕业生党员信息。《信息采集表》按省内转出和省外转出分别填写,于6月10日前发至组织科邮箱(zzk@sdu.edu.cn)。党委组织部统一打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结合《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附件3)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如所去单位变动或介绍信有误,党员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的,原则上不能换开。因客观原因超出有效期未能办理转接手续的,须持原基层党委开具的书面证明和原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因个人原因介绍信开出时间超过半年未能转接的,一般不再换开介绍信。
三、请各单位严格做好毕业生党员身份核实工作,坚决杜绝将非党员毕业生填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严禁为非党员毕业生出具党员身份证明。对于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接收。10月底,各单位梳理介绍信回执情况,并及时与没有寄回回执的党员联系,催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接转手续。12月底,各单位将介绍信回执整理好后交组织部存档。
五、请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和移交登记工作。若未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丢失有关材料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请各单位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按照《毕业生党员信息库维护有关说明》(附件4),及时做好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维护毕业生“党员减少情况信息集”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党员减少的类型。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2.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4.毕业生党员信息库维护有关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