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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第一批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专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4 11:26:38   作者:研工办   点击:[]

各位有关同学:

我校2010年4月批准立项的第一批“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专项资助项目,学校财务原定的资助经费使用期为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12月31日,使用期截止后经费余额即已冻结。因这一批项目是首次立项,且经费到账时间较迟,为了保障立项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果,经与学校财务部门协商,现将这一批项目的资助经费使用限延长到2011年6月,请通知有关人员务必在2011年6月20日之前结算经费余额,逾期将不再办理。

另外,2010年12月批准立项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专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期截止时间仍为2011年6月31日,同时立项的第二批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专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期截止时间仍为2011年12月31日,使用期均不再延长,截止期过后经费余额将被冻结。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在使用期内及时结算,以免影响项目开展。

研究生院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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