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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核对学籍信息及提交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6 09:21:28   作者:研工办   点击:[]

关于2011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核对学籍信息及提交照片的通知

发稿人:pyb 发表日期:2011-04-25 浏览次数:92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和研究生毕业证的顺利发放,现将2011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及照片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信息核对内容。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拟于2011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对本人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认真核对,着重核对的信息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15位升18位的不做更改)、学生类型、培养方式、所属培养单位、专业等。若重要信息有误或有缺项、不完整,本人或所在培养单位不能进行维护的,按程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变更学籍信息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合法性证明材料包括:①公安部门、档案所属人事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证明;②本人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校园卡等。

三、变更学籍信息程序。研究生变更重要学籍信息须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相关合法性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研究生院审核,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改。

四、各单位提交拟毕业研究生的2寸照片一张。拟毕业研究生照片(包括电子版)要先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审核确认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请务必在照片反面注明学号、姓名,并按学号顺序排好。

五、请各单位于 5月10日前将拟毕业研究生申请变更学籍信息材料、拟毕业研究生照片交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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