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2009年新增博导、2010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和2009年合作博导聘任工作提交材料的通知
一、凡符合2009年申请新增博导条件的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大学申请新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每人一式十份);
(2)有效的CSSCI、SSCI、SCI、EI检索报告(每人一式一份,需由检索报告出处盖章,审核后返还);可支配科研经费清单;近五年以来作为首位人员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证书原件。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的申请者需送交所承担项目的审批书或合同书原件,山大教学医院的申请者还应送交作为主持人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审批书或合同书原件。
(3)《山东大学申请新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和送校外专家评审的三篇代表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此材料不再返还);
(4)《山东大学2009年申请新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汇总表》(按学科、专业排列)纸制版1份及其电子版。
(5)校外专家通讯评议费(符合免校外专家通讯评议条件者200元、其他申请者900元,此费统一上交学校财务,不再退还)。
表格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常用表格处下载,电子版发至lvmin@sdu.edu.cn。提交材料时间4月30日之前。
二、凡符合201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大学曾被评审为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纸质版一份
2、《山东大学申请2010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含兼职)汇总表》纸制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出处及上交时间同上。
三、凡符合2009年博士生合作导师聘任条件的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