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进行“山东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实施按《山东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专项资金资助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学校将重点扶持新兴学科、特色明显及用于“双语教学”的教材。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项。
二、上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申请专项资金的教师,应认真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交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培养单位于2005年6月25日前统一将《山东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请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切实把该项工作做好。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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