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毕业生:
按照学位办2011年5月5日所发《关于2011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提交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务必于2011年5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本登记表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该表部分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请申请人登陆系统中的打印博士登记表菜单补充其中的缺项(技术支持电话: 69368、91680),填写完成后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并打印。个别申请者由于系统缺乏信息而无法生成的,可先在系统中下载表格后再填写、打印。申请人务必完整、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不要出现空项,特别要注意的是,答辩委员会决议要注意书写格式,不能简化。
二、博士学位论文(线装)5份。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作者及导师在相应位置必须签字,不能代签。
三、实名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请正反打印)1份
四、根据《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论文进行公示。每位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需将论文转换成pdf格式,以学号命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提交后方可生成授学位人员名单,因此,请务必于5月30日之前将论文发至以下邮箱:ycmei@sdu.edu.cn
其他注意事项: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答辩时间、地点必须在答辩公告系统中予以公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必须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办公室审批,否则系统无法通过,学位办网上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