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现启动我院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请推荐工作,具体选派、申报办法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 选派专业:应用经济学
3. 选派人数:4-5人
4. 留学期限:12个月,2021年8月-2022年8月
5. 留学单位:荷兰蒂尔堡大学
6.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4. 语言要求:雅思6.5分(单科不低于6.0),托福95分(单科不低于22),对方不接受复议修改后的语言成绩。
三、选拔办法
学院成立“中荷应用经济学双硕士学位”项目选拔领导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1.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申请人通过申请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项目参见:https://www.tilburguniversity.edu/education/masters-programmes,取得对方入学通知书(offer))。
2. 2021年2月25日前,申请人向经济学院提交:
a. 《山东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用)- 附件1;
b. 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c. 学习计划(英文);
d. 成绩单原件(自本科阶段起);
e.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f. 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备注:申请材料说明
a.《山东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用)
申请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表中有关栏目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b.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留学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c.外文学习计划
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
d.成绩单原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研究生最近一学期的成绩原件并加盖公章。
e.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3. 2021年3月1日前,学院项目选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推荐研究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学校推荐人选。
4.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受理单位选择“山东大学”,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5. 2021年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学校召开行前培训会,发放录取人员材料。
6. 2021年6月起,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五、留学人员派出与管理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下载、阅读、打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签订协议书及《签署协议须知》后(无需公证),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等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3.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4.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5.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附件1.山东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用)